1443

循环经济背景下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

2013/11/15

来源: 《人民论坛》     作者: 王艳涛

  “循环经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最先提出的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这种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就是所谓的污染零排放。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走循环经济之路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并于1999年开始启动循环经济园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但是这样的循环经济园在我国不多,已建设的循环经济园在规模和经济效益上并不太理想。虽然循环经济的理念已经取得学界和企业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国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仍然举步维艰。

  产业集群是具有共同技术或共同的劳动力市场的关联产业在区域上的一种集结,它的发展为区域经济注入了极大的活力。针对我国产业集群发展普遍是以资源、能源的大量消耗,废物的大量排放,资源的低循环为代价现象,发展循环经济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发挥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和可持续发展作用。从宏观层面上讲,在当前“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下,在产业集群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是大势所趋;从微观层面上看,研究循环经济背景下产业集群的升级路径问题,对已有的集群优势,对构建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性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改革推动作用。

  现阶段我国产业集群发展问题分析

  追溯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历史,不难看出,我国产业集群是从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块状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特别是浙江、广东等地方的产业集群带动了当地经济的迅速增长。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集约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使轻纺、电子等工业在我国沿海地区迸发出旺盛的产业活力,对增加社会就业和财税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产业集群基本上是自发形成的,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长期以来产业集群发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未能被及时认识,理论研究滞后,而且作为集群竞争优势核心来源的分工、创新和网络等机制还远未形成,政府的作用还没有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产业集群的发展。

  虽然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在规模和产业结构升级上做了很多努力,但由于产业集群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依赖单一资源禀赋,开发过度。依赖资源禀赋形成的产业集群是指利用当地的自然环境与独特资源,形成与地域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相匹配的产业与产业结构。这样形成的产业集群难以摆脱单一资源禀赋的束缚,势必会造成资源要素的过度开发和枯竭,区域产业结构僵化和地方经济的过于依赖,不利于实现资源的多样化及其延伸。在循环经济背景下,集群内企业过于依赖资源禀赋,缺乏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外溢来源,“小而全”现象泛滥,不利于发挥集群的规模化优势,企业都把经营的重心放在如何获取更多的资源上,这样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一旦资源枯竭,产业将面临生存危机。

  二是自主创新技术欠缺,产业结构趋同。我国的产业集群以传统产业居多,以最初的中小企业集群模式为主。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占主要部分,且企业附加值很低,所形成的产业集群增长方式粗放,整体生产技术处于产业链底端。高耗能、高污染的加工环节,知识和技术的扩散十分有限。企业主营同一种产品,并通过区域内或邻近地区专业市场进行经营,缺乏有效的横向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另外,网络不发达,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模仿之风盛行,产业结构趋同严重,持续竞争力较差等弊端显现。在循环经济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当下,简单的产业集群没有为资源的循环利用提供保障。

  三是条块分割限制生产要素流动,产业融合缓慢。在缺少完善的市场机制环境下,产业集群中企业之间长期各自为战,“条块分割”制度影响了生产要素在产业集群企业中的自由流动,不利于企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融合性发展。地方保护政策、不规范的操作流程等现象使得产业集群内部出现垄断。由此形成了大企业主导产业集群,企业自己沿着产业链进行分工,集群内企业资产的专用性很强,专用性资产之间强大的前后衔接和相互依赖关系,造成集群内企业产品单一、缺乏协同效应。不利于建立起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生态化企业群落化模式,而且地方经济对龙头企业的依赖性太强,当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产业链某一环节的专用性资产出现问题时,就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而带来整个集群的衰落。

  循环经济背景下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路径选择

  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源环境问题的出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各国都在尝试节约、清洁的新生产方式,循环经济无疑是这一生产方式的绝佳代表。循环经济下的产业集群化的形成与发展绝非偶然,研究以循环经济为指导思想,进而带动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以循环经济为条件发展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逐步建立战略联盟。发展循环经济应选择能够为“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提供全新理念和先进技术以及雄厚物质支撑的实力产业。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强大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投入科研经费,通过生产技术、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组织与结构创新,实现对能源的高效、循环利用,有效地降低能耗,减轻环境污染。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资源型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循环化技术改造势必会给集群内其他企业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构建起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型产业低碳型高技术发展模式。构建集群企业之间基础技术、公共技术或共有技术的公共平台,通过信息网络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构筑虚拟产业共生网络,建设与主要行业特征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这种产业集群地区企业的共生融合有利于推进产业集群内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形成优势互补,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合力。

  第二,以循环经济为理念嵌入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产业生态链群。在传统的产业集群中,具体分析产业链条中各个要素的走向,嵌入补链企业和循环链条,加大循环技术的研发投入,革新传统生产工艺,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资源型产业集群,提高自然资源的开采率、利用率、回采率,实现剩余物与排放物的再利用与再循环,构建起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型产业循环型高技术发展模式。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在上下游企业间推广绿色采购机制;合理构建和完善产品链,在产业链上推进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推行清洁化生产辅助产业链,实现园区环境发展的良性循环;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建立优惠的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第三,以循环经济为责任构建自组织机制,促进产业集群长效机制的调动与发挥。产业集群作为一个有关联性企业的集合体,它需要有某种机制促使系统内的各个企业自觉自愿地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方式来发展生产,也需要某种机制使系统外的企业能够加入进来,扩大循环经济模式的应用范围。这种机制的构建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循环经济模式不同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它有很大的“正外部性”效应,因此,政府在以循环经济模式发展产业集群的初期,具有宏观责任主体的身份,应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机制。

  近年来国家开始研究对部分稀缺资源资源税,资源型产业集群应该以此为契机。在管理机制方面,政府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考虑综合运用环境税、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调节,以有效引导资源型产业集群的低碳化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模式。在低碳经济背景下,鉴于大企业主导型产业集群内大企业在当地经济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市场监管者的地方政府要调整对大企业简单政策支持的思路,传统的诸如增加信贷、减免税收等赤裸裸的政策扶持方式已经很难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政府主体可以采取鼓励支持企业围绕主业实施行业并购和重组,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对高耗能企业征收环境税、资源税等试点工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信贷和保险以及绿色采购等措施,引导企业大力开发低碳技术,研究实现循环生产模式。引导能源消费行为,培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升级。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需要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在产业资源上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形成产业生态链群。并通过政策上的扶持和引导,大力发展模范龙头企业,让企业享有一定的平台去沟通交流,形成上下游企业进而关联产业聚集在一起的产业集群联盟。还需建立健全产业集群长效机制,用合理激励与有效监督为我国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这将对循环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跨越式和谐发展贡献活力。

  (作者单位: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