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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追逐“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生态文明之路

2015/9/18

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有土皆绿、是水皆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是美丽合肥的愿景。合肥深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战略导向,始终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型社会”的发展方向,以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牵引,以实施“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秉持愚公移山精神,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致力打造全国最美省会城市,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合肥特色的绿色崛起之路。

 

       ■深入实施水环境治理行动

     突出“城湖共生”理念,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流域共治,完善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治理模式,实现从工程、点线治理向注重生态、面状治理转型,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

  以“生态巢湖、水润合肥”为目标,坚持实行连通、净化、减负、复苏四大方略,以巢湖治理“八大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一、二期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好后续项目。推进环巢湖生态农业带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完善城市雨污管网,加快环巢湖地区各类污水处理厂及家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严格实施“河长制”,实现山清水秀、湖清城美。

 

       ■深入实施绿色森林增长行动

  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扎实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森林上路、森林入村、森林覆岭等“五森”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长廊、绿色屏障。在沿岭、沿路、沿村、沿河、沿湖等重点地带,加强植树造林和绿化改造提升,提高森林覆盖率。

  完善城区带状绿化带和森林公园体系,加大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做到见缝插绿、不留空地。加大环巢湖周边矿山治理与修复力度,把植被恢复起来,把水土涵养起来。大力推广市场化造林与养护机制,不栽无主树、不造公有林。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以“一尘两气三厂”(扬尘,机动车排气、工业废气,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污染防治为重点,以“九大措施”(实施黄标车限行、坚决控制渣土遗撒、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加强工业废气减排、加快小锅炉淘汰与整治、禁止市民露天焚烧、治理餐饮业油烟等污染、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全面绿化裸露土地)为突破口,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

   加强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气化合肥”建设,力争成为国家级新能源试点城市。积极探索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力争大气质量进入省会城市前列。

 

■深入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行动

   围绕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扎实做好工矿固体废弃物、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的处置工作。

   进一步强化危险源头管理,实现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加强餐厨垃圾的处理和利用,争取在全国率先探索,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壮大静脉产业。

 

■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树立经营美好乡村理念,按照“三美三宜”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中心村建设,统筹抓好产业发展、资金筹措、群众发动、后续管理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努力培育一批精品村、特色村,确保特色彰显、全省领先,打造都市美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全面推进以“三线三边”为突破口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优化生态宜居环境。

       ■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标准,更加强化土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节能减排等指标约束。

  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机制,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调度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用水,推广中水回用、分质供水,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社会。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合理开发和利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改造,实行“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

 

       ■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现代产业,引导各类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各具特色的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

   鼓励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制定有利于绿色消费的激励政策,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促进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使生态文明建设抓手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