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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我省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2015/7/31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一、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2015上半年,我省各地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6起,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6起事件分别是:324,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仓库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16,安徽海容电源动力有限公司厂房化成工序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17,合铜黄高速庐江段交通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27,沪渝高速顺安服务区交通事故盐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2,铜陵县320国道九榔河大桥交通事故硫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8,合武高速金寨段交通事故苯乙烯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突发环境事件数据分析

(一)从事件数量看:2015年上半年,我省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起。

(二)从事件起因看: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4起,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2起。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是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从污染类型看:水污染事件5起,其他污染事件1起。

 

安徽省2015年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情况表

 

编号

   

 

环境污染

事件分级

污染事件

1

324

淮北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仓库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级)

生产安全事故

 

2

416

合肥

安徽海容电源动力有限公司厂房化成工序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级)

生产安全事故

 

3

417

合肥

合铜黄高速交通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级)

交通事故

 

4

427

铜陵

沪渝高速顺安服务区交通事故盐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级)

交通事故

 

5

52

铜陵

铜陵县320国道九榔河大桥交通事故硫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一般(级)

交通事故

土壤污染

6

58

六安

合武高速金寨段交通事故苯乙烯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级)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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